加大企業利潤納稅率高過法定利得稅率

04/07/2014

    雖然加國聯邦政府把企業利得稅降至新低﹐但周日公布的一項調查指出﹐本國大型企業去年平均支付從利潤所得的稅項與費用高過法定利得稅。
    一個代表150家加國最大企業的組織──加拿大行政總裁議會發表的調查結果顯示﹐若包括所有稅項﹐成員公司於2012年平均支付從利潤所得的33.4%予政府﹐高過在大部省份徵收的25%法定利得稅率。  
    據負責這項調查的普華永道主管Lincoln Schreiner解釋﹐加國大型企業除了支付利得稅外﹐還要支付其他形式的稅項﹐例如員工保險供款﹑進口貨物的不能退還銷售稅﹐以及物業稅。
    加拿大行政總裁議會行政總裁John Manley(見圖)表示﹐這項調查不是以隨機抽樣進行﹐只是150家成員公司中63家自願申報﹐未算很確實。他期望這是以後年度調查的首年結果﹐從而建立一個有關稅項與其他指標的數據基礎。
    此外﹐是項調查未能代表加國整體徵稅狀況﹐因為規模較小的公司的法定稅率較低。
    Manley指出﹐希望這樣的調查能夠定期進行﹐從而察看到發展趨勢﹐並不只是一鱗半爪。
    他續稱﹐人們總以為企業利得稅已經削減﹐但其實企業所要支付的稅項與費用比法定利得稅多。
    曾有分析員批評哈珀政府面對經濟放緩﹐聯邦財政赤字擴大﹐還把加國利得稅率從大約22%調低至15%。後來分析員還發現不少企業寧願留住盈利﹐也不作投資﹐被當時的加國央行行長簡尼指是「死錢」﹐批評更加激烈。
    調查結果揭示﹐參與調查的63家企業在2012年支付了190億元稅款﹐另外57億元付予政府的費用包括林木收割權益費和頻譜特許費﹑租金與租賃費等。
    據調查結果﹐企業支付超過50種不同的稅項﹐為此企業需要平均花費450萬元﹐並僱用22名全職員工工作﹐以圖符合政府的稅務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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